中国学人培训材料
神学系列②
基要神学(二)──救赎的神(人论.基督论)
著者:吕沛渊
前言
第一课 人的起源与本质
一、人的起源
1. 创世记第一至二章
2. 人与其他受造物的共通性
3. 人的独特性与特征
二、人被造的原委与生命的目的
1. 荣耀神
2. 享受神
3. 我们的心态
4. 神以我们为乐
三、人的本质
1. 人的身体
2. 人的灵魂
3. 三元论或二元论
4. 个人生命的起源
第二课 人是神的形象
一、“神的形象”的独特与重要
1. 唯有人是“神的形象”
2. 对“神的形象”的各种看法
3. “神的形象”的意义
4. “神的形象”的关联重点
二、“神的形象”包括男与女
1. 位格与位格之间的关系
2. 生命地位的平等
3. 职分角色的不同
4. 婚姻中的帮助互补
第三课 人的起初与失落
一、神与人的团契
1. 创造的恩福
2. 生命的应许
3. 善恶的试验
4. 试验的后果
二、亚当与人类
1. 亚当与其后裔
2. “约”的架构
三、人的犯罪堕落
1. 肇因:亚当夏娃受试探
2. 过程:撒但试探人的步骤
3. 后果:人犯罪造成的结果
第四课 人的罪责与苦况
一、罪的真相
1. 历代对“罪”的看法
2. 圣经的定义
3. 罪的层面与本质
二、罪的普世性
三、罪的区分
1. 原罪的界说
2. 原罪的由来
3. 归属的原则
四、人类的苦况
1. 全面的败坏
2. 罪人的无能
3. 自由的意志?
第五课 救恩计划与恩典之约
一、救恩计划
1. 圣经的基础
2. 基督为中保
3. 定规与应许
二、恩典之约
1. 立约的双方
2. 约的主题与特征
三、“恩典之约”在救赎历史中的彰显
第六课 基督的位格与本性 "
一、基督的名称 "
1. 耶稣
2. 基督
3. 人子
4. 神子
5. 主
二、基督的神人二性
1. 基督的神性
2. 基督的人性
3. 二性的必须
三、基督位格的合一
1. 圣经的见证
2. 属性的相通
3. “迦克敦信经”
第七课 基督的状态与职分
一、基督的状态
1. 降卑的状态
2. 高升的状态
二、基督的职分
1. 先知的职分
2. 君王的职分
3. 祭司的职分
4. 我们的中保
第八课 基督的救赎大工
一、基督代赎的由来与必要
1. 由来
2. 必要
二、基督代赎的性质
1. 顺服 Obedience
2. 牺牲 Sacrifice
3. 挽回 Propitiation
4. 和好 Reconciliation
5. 买赎 Redemption
6. 基督代赎的完全
三、基督代赎的范围
1. 确定的 Definite 代赎
2. 亲自的 Personal 代赎
3. 得救的确据
4. 拣选的恩典
答案
第一课 人的起源与本质
第二课 人是神的形象
第三课 人的起初与失落
第四课 人的罪责与苦况
第五课 救恩计划与恩典之约
第六课 基督的位格与本性
第七课 基督的状态与职分
第八课 基督的救赎大工
“神学”乃是“学神”,就是透过“神的话──圣经”来学习认识神,而认识神就是永生;所以,神学是生命的学习,是灵修、敬拜、赞美的生活。本书的目的,是以浅显易明的短篇文字,介绍基督信仰的基要真理,阐明灵命生活的关联。因此本书的写作重点,并非哲学思想辩论或介绍各派理论,乃是根据圣经本身所说的,精简扼要说明福音信仰的要点。所以,内容讨论尽可能加注圣经经文引据,以助读者深入查考默想,反省信仰生活,遵行主的话,唤起灵修敬拜,活在神面前。
全书根据圣经三一真神的信仰,共分三卷:卷一“创造的神 God revealed as the Creator”,以“上帝的启示晓谕”为中心,来查考“圣经论”与“神论”;卷二“救赎的神 God revealed as the Redeemer”,以“基督的十架代赎”为焦点,来研究“人论”与“基督论”;卷三“施恩的神 God revealed as the Applier”,以“圣灵的实现救恩”为重心,来解释“救恩论”、“教会论”、“末世论”。每卷皆为八课,每课都有阅读内容与讨论题目,可作个人研究或小组讨论之用。
神与人的关系,是认识人的先决条件,因为神按照神自己的形象创造人,人的生命来自神。圣经论到人时,总是以此为出发点来启示晓谕,例如:“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诗八4-5)。因此,我们必须以神为中心,才能认清人的起源与本质。
人不是偶然发生的,也不是自有永有的,乃是神按神美意计划创造的。人类的被造是历史的起始(申四32);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徒十七26);每个人的被造是独特的位格存在(诗一三九13-14);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男与女都是神的形象,同样尊贵,互相帮补(太十九4-5)。
圣经开宗明义,在创世记起始的两章详述人与世界的被造过程。第一章1节至第二章4节论“天地之初”,是以广角镜显示世界受造的全景,标明人是整个受造的颠峰;第二章4节起论“人之初”,是以特写镜头详述人的被造,提示人是历史的起始。这两段记载是以不同的角度,来彰显“起初”的真实来历,多采多姿。其目的在于:
(1)解释世界万物与人类由何而来;
(2)驳斥异教邪说所传讲有关“万物起源”的谬论;
(3)显明“万物起源”历史事实的真相。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人是出于尘土,与各样飞鸟走兽相同(创二7、19,三19);人乃是有气息的活物,动物亦是如此;人的生命现象,如生长、生殖、感应、新陈代谢,与其他受造物相同;人与其他受造物一同活在地球上,类同的生理现象起因于相同的生存环境。
虽然人与其他受造物有共通之处,但人是创造的颠峰,“万物之灵”,与万物截然不同。人的独特与尊贵,在于人的被造是:
(1)来自“上帝的商讨”,三一真神彼此商议(创一26);
(2)按照“上帝的样式”,人是神的形象,所以在动物中找不到配偶帮助他(创一26,二20);
(3)赋予“治理的权柄”,治理全地,管理海陆空一切的受造物(创一26、28);
(4)领受“道德的责任”,在真理、仁义、圣洁上长进,向神负责(弗四24);
(5)经历“受造的方式”,神直接吹气在人的鼻孔,显明神与人亲密的关系(创二7)。
神是为神自己的荣耀,创造了人(赛四十三7);这是按神旨意计划行作的(弗一11);使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创造我们及万有的神,是配得一切荣耀尊贵权柄的,愿荣耀都归给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启四11;罗十一36)。
神创造人,是要人享受在神里面的丰盛生命(约十10),因在神面前有满足的喜乐(诗十六11);人可享受神,瞻仰神的荣美,爱慕神,因神是我们永远的福分,我们羨慕渴想神的居所(诗廿七4,七十三25-26,八十四1-2)。神就是我们最大的喜乐,是我们的产业,杯中的分,我们的好处不在神以外(诗十六2)。
我们当欢欢喜喜的,以神为乐(罗五2-3、11),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我们的神(可十二30),在主里常常喜乐,靠主大大喜乐(腓四4;帖前五16-18;雅一2),因神使我们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一6-8)。
我们爱神,以神为我们最大的喜乐,带来的结果就是:神喜悦我们,在我们中间,因我们欢欣喜乐,默然爱我们;不但如此,神还会因我们喜乐而欢呼(赛六十二5;番三17-18),这真是奇哉美哉!
人是神的形象,追根究底而言,人的本质是奥秘。我们若要深入认识自己,则必须深入认识神。透过圣经的启示,我们了解人具有“有形的身体”与“无形的灵魂”(诗一四六4;伯卅四14-15;传十二7;诗九十3)。简言之,人的本质可区分为两个层面:身体层面,与“受造物”相通;灵魂层面与“创造主”相通。然而,身体与灵魂并非对立的实体,乃是整体的人之“有形”与“无形”两个层面而已。人是唯一同时存在于“物质界”与“灵界”的受造物,所以人的本体具有此二层面,真是神奇妙独特的创造。
身体是人的有形层面,是人灵魂的所在。人的心志,藉着身体的行动得以表达(林后五10)。身体受心灵的指导配合行事,心灵也受身体的影响运作,两者并无高低之分。身体本身并非邪恶,也不是带着犯罪的倾向,因为人的身体是神杰出美善的创造。身体并非灵魂的监狱,更不是人犯罪堕落的原因:天使虽无身体,也会犯罪堕落;主耶稣道成肉身,有身体却从未犯罪。希腊哲学或东方宗教贬低身体,以苦待肉身作为灵修之路,实乃错误,与圣经启示背道而驰。
圣经明说:神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包括身体在内(创一31)。虽然罪人使用身体行恶,但是悔改信主之人要献上身体为义的器具,作为活祭为主而活(罗六12-13,十二1);基督徒要爱惜身体,因身体是圣灵的殿,要在身子上过圣洁的生活来荣耀神(林前六19-20);身体得赎乃是救恩盼望,且是得着神儿女名分的主要部分(罗八23);主再来,我们身体复活,是基督徒最大的喜乐与盼望(林前十五12-19、 50-53)。
人除了物质的身体层面之外,也有超物质的灵魂层面(太六25,十28)。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雅二26),灵魂在身体里,使人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结卅七9-10)。灵魂是人格的主体,在理智、情感、意志各方面的泉源,是人生命行动的中心。人的灵魂显明人与其他受造物有极大区别:动物虽具类似的活物特性,但是短暂表浅,无法与人相比。人的灵魂独特在于:
(1)人有道德属性与责任;
(2)与神交通,聆听主话,祈祷敬拜;
(3)灵魂不灭,企盼永恒;
(4)理性思考,学习真理;
(5)语言文字,文化交流;
(6)创作更新,追求完美。
这些“人格”表明人与创造主相通之处;人的灵魂乃是“神的形象”主要的彰显。
灵魂与身体是一和谐的整体,缺一不可;灵魂没有身体,是反常状况,暂时存在于我们死后与基督再来之间。在主耶稣再来时,我们的灵魂与身体就完全得赎,恢复起初被造之时灵魂身体合一的状态(林前十五51-54);新造的人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即灵魂身体全人)来爱神爱人,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太廿二37-40;林后七1)。
圣经使用“心”、“灵”、“魂”等字词来描述人的非物质部分,不同的用词是否代表相异的质素,在解经上有两种论说:“三元论”认为人分为“灵”、“魂”、“体”三元素,即视“灵”与“魂”为不同的质素;“二元论”认为人分“灵魂”与“身体”二元素,即视“灵”与“魂”为同一质素。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从事原文字词的语意分析,明了字词上下文的语境界定,找出字词在整本圣经中的普遍用法。两种论说皆有其正确之处:“二元论者”强调“灵”与“魂”是通用名词,在圣经中交替使用,二者并非不同的实体;“三元论者”强调“灵”与“魂”在功能上不尽相同。然而,此两种论说在前提上都忽略了圣经教导的重心:人是合一的整体,具有多层次。他们共同的缺失在于:将人划分为“三元”或“二元”,是缩减主义,将“整体的人”硬挤进三个或两个框框。若不着重人的“合一性”,必会导致贬低某一层次(例如轻视“身体”)或造成彼此对立(例如视“灵魂”与“身体”相抗争)的错谬。所以,我们可结论说:人的被造,是完整合一的,是一体(一本体)二元(二层次)三用(三功能)。
你我个人生命的起源,关于身体的来源,一般的看法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而灵魂的来源,则有三种论说:
(1)“先存说”认为所有人的灵魂在当初都已造好,以某种状态存在,后来进入身体而出世;此种类似轮回的说法,根本不合圣经;
(2)“承袭论”主张灵魂与身体同样是承袭父母而来,遗传父母家族的特性;此论说的困难在于:圣经从未说人的灵魂是由父母的灵魂遗传繁殖而来;
(3)“创造论”灵魂乃是神直接的创造,其时间很难准确判断,大约是在受精卵形成时;此论说较有圣经的支持(创二7;传十二7;亚十二1;来十二9),困难较少,是大多数教会所持的立场。
“创造论”与“承袭论”皆有其正确之处:“创造论”强调人灵魂的个别性(来自神直接的创造);“承袭论”强调人灵魂的“团体性”(与其父母的关联,承继家族特性)。然而,这两种论说在前提上,皆有“缩减主义”的倾向,将人划分二元,分开讨论“灵魂”与“身体”的来源。其实,人的被造是奇妙的奥秘,远超过人所能理解的。圣经诗篇一三九篇十三至十六节论到人的被造,并未二元划分灵魂身体,乃是描述整个人被造的过程:身体的来源,虽然是透过父母的媒介,但仍是神的直接创造。身体(人的物质层面)形成过程,我们稍知一些,但仍是奇妙可畏;灵魂(人的非物质层面)被造,则完全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总而言之,个人生命的由来,虽以父母为媒介,追根究底是神直接的创造,灵魂身体的起源是完整合一的,唤起我们向神献上感恩敬畏的心:“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
■ 作业(讨论题目):
一. 人是从何而来?人与其他受造物有何区别?人独特之处何在?
二. 人生命的意义与生活的目的是什么?
三. 人的本质可区分为哪两层面?二者的关系为何?
四. “三元论”与“二元论”的论据何在?二者共同的缺失为何?
五. “承袭论”与“创造论”各有何优点?二者在前提上共同的倾向为何?
圣经开宗明义,告诉我们:人是照着神的“形象”、按着神的“样式”被造(创一26-27)。“形象”与“样式”是同义词,皆表明:虽然人不是神,也不会变成神,然而,人“像”神。因为神是按神自己的形象造人,所以人是万物之灵,人命关天。
在神所造的万物之中,只有人是神的形象(创五1-3,九6;林前十一7;雅三9);这是神赋予人的尊贵身分。人之所以为人,其尊严价值全在于人是“神的形象”。既然人是唯一像神的,所以人是神在受造界的直接代表,是神的“照片”,在受造界中返照神的圣洁荣美。人的一切生活动作,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人生的目的是要学习神,效法神,活得像神。因神是圣洁的,所以我们要圣洁;因我们的天父是完全的,所以我们要学习完全(彼前一15-16;太五48)。人犯罪堕落后,亏缺神的荣耀,无法活出神的形象;基督徒蒙恩得救,新造的人在基督里渐渐恢复“神的形象”(罗八29;林前十五49;林后三10;弗四22-24;腓三21;西三10)。这实在是圣经救恩信息的中心,是我们得救的目的,与生命的真义。
在教会历史中对“神的形象”的具体涵义有不同的看法:
(1)“身体论”认为“神的形象”就是人的物质身体,这明显不符圣经所说“神是灵,没有身体”的启示;正确的看法是视人的身体也反映“神的形象”。
(2)“三一痕迹论”主张“神的形象”在人的灵魂里,认为人的记忆、理性、意志是“三位一体”的痕迹;此说的弱点在于二元划分,将“神的形象”局限在灵魂,忽略整个人都是“神的形象”。
(3)“统管论”认为“神的形象”是指人统管万物的身分,强调“形象”与“管理”不可分的关系;此说的弱点在于将“神的形象”的功能视为其本质。
(4)“伦理认知论”认为“神的形象”是指人的认知真理与道德属性,根据弗四24与西三10强调“神的形象”是“真理、仁义、圣洁”;正确看法是将“神的形象”在意义上区分为狭义与广义,“狭义的形象”专指“真理仁义圣洁”,人堕落时失去,得救后恢复;“广义的形象”,则是泛指人之所以为人的整体,即使堕落后的人仍是神的形象。
(5)“社会论”主张“神的形象”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团体关系,不是指个别的人,此说的弱点在于将“神的形象”从人的内部转移至人的外部。
以上各种看法,皆有其优点与弱点,这表明“神的形象”涵义丰富广被一体多面,真是一言难尽;上述五种看法,可视为“神的形象”的不同层面彰显。圣经原文与古代近东文献的研究,帮助我们更加了解“神的形象”并非人里面某些组成部分或外在关系而已,人本身就是神的形象。其基本涵义有三:
(1)人是神的儿女,亚当是神的形象,是神的儿子,我们都是为神所生(创五3;路三38;徒十七28);
(2)人返照神的荣耀,人犯罪是亏缺神的荣耀,得救是恢复神的形象与神的荣耀(罗三23;八17、21、29-30;林后三18;来二10);
(3)人是神的代表,人是神的形象,代表神的临在,受托治理万物(创一26-28;诗八)。
总而言之,人是神的形象,表明人是属于神的,要靠神而活(神就是人的生命的来源与倚靠),为神而活(神就是人所依循的真理),听神而行(神的旨意就是人的道路与方向)。正因钱币上有该撒的像,要归给该撒;所以,人是神的形象,人身上有神的形象,要归给神。此即马可福音十二章十六至十七节“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的真义。
认识“人是神的形象”,是基督徒生命与事奉的神学根基,至少有下列五点重要关联:
(1)“环境生态”
人受神所托付,领受管家职分治理宇宙万物,不应滥用破坏,乃要依照万物被造的目的,以神为中心,开发万物的潜能,来荣耀神。
(2)“人道关怀”
人人都是神的形象,因此人人平等,不应忽视人权或歧视他人,乃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帮助一切有需要的人,这是人际关系的核心。
(3)“两性关系”
男女皆是神的形象,生命地位完全平等,然而男女有别,各有其性别特点而成互补关系,不应歧视女性,也不可忽视男女之分别,乃要发展培育两性被造的目的与潜能,荣神益人。
(4)“全人布道”
人是神的形象,虽然人犯罪堕落,扭曲毁损神的形象,但是罪人仍然是人,无法逃避与神的关系,传福音时,要以此为真正的接触点,救恩是要拯救全人,满足人身体灵魂全面的需要。
(5)“末世盼望”
当最后基督再来,救恩完全实现时,我们就完全得着神儿女的名分,身体灵魂完全得赎,完全恢复“神的形象”,我们必要全然像神(约壹三1),这是基督徒的确实盼望与最大喜乐。
圣经告诉我们: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男造女,男女都是神的形象(创一27,五1-2)。
人的被造并非是孤立的个体位格,乃是成为位格与位格合一的群居社会。男与女的关系,在夫妻关系中表达出最深的合一,二人合为一体(创二24;太十九6;林前六16-20,七3-5;弗五28)。夫妻合一的关系是今世一切人际关系的根本。这是神所创造的关系,是极大的奥秘,也描绘出基督与教会的合一关系(弗五23-32)。
神创造人为男女两性,而非一性,此为“神的形象”的基本要素,因为是要返照出“三一真神”本体内的复数位格。创世记一章廿六节:“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这显明神本体内三位格之间的交通团契与分享(约十七5,24),人按照神的形象受造为男女两性,是在受造界中同样地彼此相爱、交通团契、分享荣誉。
正如“三一真神”的三位格是彼此平等,同尊同荣,所以男女被造为平等的位格,生命地位完全同等。神造男女同为神的形象,男女在其生命中皆返照出神的属性。男女双方合一互补,才能彰显神的形象的完整荣美。男与女在神眼中一样重要,同样有价值,所以“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完全不合圣经。“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从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林前十一11-12),两者同样重要,互相依靠,同尊同荣。在神的子民中,无论在家庭中或教会里,并无阶级等次之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三28)。
“三一真神”的三位格在本体上是完全平等,然而在工作上是有所分别;每一位格有其特别角色与功能。例如:创造与救赎之工,皆是圣父发命起始,圣子执行做成,圣灵运行实施。既然人是神的形象,所以,同样的,男与女生命平等,但是职分角色不同。使徒保罗就此明说:“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林前十一3)。由于“头”此词在原文用在人身上时都是指“领导的权柄”,所以此处表明男女在职分角色上的确有别,男人要承担领袖职责。正如圣子顺服圣父,教会顺服基督,所以女人要顺服男人的领袖角色。
从人被造之初,神的安排计划就是要男人作领袖;换言之,领袖职分是在男性角色内。亚当先被造,夏娃是为亚当造的,夏娃由亚当而出(林前十一8-9),亚当给夏娃命名(创二23,三20);人犯罪堕落后,神先向亚当说话,亚当要负主要罪责(林前十五22;罗五15)。由此可见,男性角色具“领袖职分”是圣经真理。然而,此“领袖职分”是仆人服事,并非主宰奴役(路廿二25-27),因男女都要顺服基督。因此,在基督里,弟兄要作仆人式的领袖,来服事姊妹。
人犯罪堕落,自我中心的罪性罪行,导致婚姻家庭的乱象横生,妻子恋慕驾驭丈夫,丈夫辖管奴役妻子(创三16)。在基督的救赎里,婚姻家庭得到真正的解救:“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五22-25)。因为唯有“顺服”才能免于“恋慕驾驭”,唯有“舍己的爱”才能根除“辖管奴役”。因此,丈夫要靠主学习成为“怜爱,果敢,明智”的领袖,妻子要靠主努力成为“主动,贤慧,喜乐”的配搭,彼此相爱,互相劝诫。如此才能更深明白男女性别的尊贵意义,真正享受两性互补同工的喜悦(西三18-19;多二4-5;彼前三1-7)。
■ 作业(讨论题目):
一. 关于“神的形象”,在教会历史中有哪些不同的看法?各有何优缺点?
二. 人是“神的形象”,其目的与意义为何?
三. 人是“神的形象”,在我们的生命与事奉上有哪些重要关联?
四. 男与女的生命地位如何?职分角色有何不同?
五. 男女性别的帮助互补,应如何运用彰显在家庭与教会中?
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将人安置在极美的伊甸园里,要与人交通团契,赐予人丰盛的恩典,要人享受神的同在,为神的荣耀管理万物。然而,曾几何时,人竟辜负神恩,犯罪堕落,失去了原有与神奇妙美好的关系。
当神照自己形象造人之后,就“赐福给他们”(创一28)。神是众光之父,按神的美意计划,赐给我们各样美善全备的恩赐(雅一17)。创世记一至二章告诉我们“创造的恩福”至少有下列各点:
(1)“创作与治理”人被赋予创作力,可以遍满全地,治理全地(一27-28);
(2)“品尝与鉴赏”人不只可享用园中各样的果子,也欣赏河流、宝石、花草、树木之美(一29,二9-14);
(3)“安息与娱乐”神为人的需要设立安息日,定为圣日,使人得享安息与复苏(二3);
(4)“工作与活动”人要看守整理园子,给动物命名,管理它们(二8、15、19-20);
(5)“自由与抉择”人可自由给动物择名,随意吃各样树上的果子,(二7、16-17、19);
(6)“配偶与婚姻”这是最上好的福分,夏娃是亚当最合适的帮助,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生命的伴侣(二21-25)。
园中的生命树,要表明人的生命是来自神,神就是人的生命意义与生活目的;人是神的形象,要为神而活。人当初在圣洁与荣耀中被造的生命,是“起点的完美”;此生命有其成长发展过程,指向“终点的完美”。人应食用生命树的果子,亲近神,与神同行,就必从“起始的荣耀”进至“终点的荣耀”。此即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八节所说的“荣上加荣”;从起初“血气的身体,属土的形状”进到将来“属灵的身体,属天的形状”(林前十五44-49)。
分别善恶树的存在,要表明:神就是人分别善恶的标准;神就是真理(约十四6),真理才是检验真理的绝对标准。所以,神的话就是真理(约十七17),凡属真理的人必听神的话(约十八37)。神设立分别善恶树作为“试验”:要人听神的话,藉着不吃禁果表明对神的顺服。换言之,神要人在善中来分别善恶,只因神如此说(神的话就是真理)人就听从,这才是对神的绝对顺服。此“试验”另外可能的结果,是人选择不听神的话背离真理,不以神的话为绝对最高标准,自己作主,自己作为分别善恶的标准,其结果就是人从恶中来分辨善恶。总而言之,此“试验”的中心,就是“神作主”或“人作主”。
面对分别善恶树的试验,人以自由意志作此“善恶大抉择”,其结果必是生死攸关:试验通过即“生”,经过试验以后,进入永生,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爱神之人的(罗二7;雅一12);试验失败即“死”,考验显出悖逆不顺从真理,结局就是死亡,归于尘土,作为公义的刑罚(创二17,三19;罗二8-9)。“死”是与生命的主隔绝,造成神与人关系的解体:先是“灵死”,然后“身死”,最后“永死”。
此“善恶大试验”是一时的,是“进入永生”的入门测验。在永生里,不会再有“善恶的测验”,因“末后的亚当”主耶稣基督为我们通过了此试验,带领我们进入永生;所以,人不会再失落犯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廿一4)。在新天新地里,有生命树,不再有分别善恶树(启廿二2)。
亚当是首先的人,所有的人(包括夏娃)都是从他而来,因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徒十七26)。夏娃为众生之母(创三20),亚当必然是众生之父。这不只说到亚当是人类的始祖,更是表明他是全人类的元首代表。正如基督被称为“末后的亚当”,作为所有属神的人之元首代表(林前十五45),亚当与其后裔的关系,正如树根与枝叶的一脉相连,因神造个人在团体之中;整个人类是大家庭,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罗五12-21;林前十五21-22)。
神与神所造的万物有立约的关系(耶卅三20),神与亚当之间特别的关系,更是用“约”来表达(何六7)。神与亚当(人类的元首代表)所立的约,在神学上称为“创造之约” (the Covenant of Creation 在创造之初立下的)或“行为之约”(the Covenant of Works 以人所做所行为条件):约的双方是神与亚当及其后裔(即全人类);约的条件是完全顺服遵行神的命令(神已将律法的功用刻在人心,罗二14-16,以“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作为试验的中心);约的恩福赏赐是永生(创三22),背约的咒诅刑罚是死亡(创二17;罗六23);约的表记是生命树,作为生命的象征与保证(启廿二2、4)。所以,生命树与分别善恶树是设立在园子的当中,以表明此圣约是神与人关系的中心。
亚当夏娃受到蛇的试探引诱;蛇是撒但的工具(约八44;罗十六20;林后十一3、14;启十二9),要他们犯罪违背神的命令,吃了禁果。此背约的罪行,显明人不肯无条件绝对顺服神的话:在“理智”上,显出人的自以为是,不信与骄傲自大;在“情感”上,显露人的邪情私欲,追求罪中之乐;在“意志”上,显示人妄想与神同等的抉择。
在人犯罪堕落之先,撒但已经存在,它原是天使(灵界的受造物),犯罪堕落为魔鬼。关于恶的起源,圣经所启示的,是一部分天使在撒但的带领下,不守真理,不守本位骄傲自大,背叛神,成为邪恶势力。赛十四12-17与结廿八11-19,论到巴比伦与推罗的堕落,回溯当初撒但堕落的过程。新约一些经文也论到天使堕落:约八44;约壹三8;提前三6;彼后二4;犹6。虽然恶的存在是先于人的犯罪,撒但的试探是叫人犯罪的诱因,然而,圣经从未减轻人的罪责,因为犯罪是人的抉择。
撒但试探人犯罪,其谋害欺骗的伎俩十分诡诈(约八44),从创世记三1-5可见其“试探四部曲”:
(1)怀疑神的话
“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撒但先是要瓦解人对神的话的信靠,对其具体真实性产生怀疑;并且故意抹黑扭曲神的话,将一棵树改说成“所有的树”,让人误会神的命令太苛刻,要人认为神对他居心不良。撒但的诡计,是要人将注意力从“分别善恶(神就是人分辨真理的标准)”转移至“吃食物(在人与物的关系上自己作主)”。看来,撒但的阴谋得到初步的成功,因夏娃在回答的话中加添了自己的话“不可摸”,显出她心绪稍乱(然而也显示她仍深知不可吃禁果);她更忽略了“分别善恶树”的重要意义,未称其名,仅称之为“园当中那棵树”。
(2)否定神的话
“你们不一定死(原文可译作“一定不死”)”撒但在人心中造成疑惑之后,下一步是与神唱反调,从隐藏的欺哄转成公开的否定:神说“必定死”,撒但说“不,不是这样的!”这显明邪恶不只是良善的缺乏,更是真理的相反。撒但公开挑唆,敌挡真理;接着,它提出颠倒是非的花言巧语,来蒙骗欺诈人心。
(3)窃夺神的荣耀
撒但提出的歪理解释,要人相信神不愿人眼睛明亮知道善恶;此为明显的谎言,事实上,神要人在善中分辨善恶,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罗十六19),不要人在邪恶上眼睛明亮,从恶中得知善恶之分别;乃是要以听从神的话,从信靠神在真理上眼睛明亮(路廿四30-32)。撒但要人在恶中眼睛明亮,事实上是要抹瞎人的心眼,叫人不见真光(林后四3)。撒但引诱人犯罪,最可怕的毒饵是“你们便如神”:唆使人自高自大,妄想与神同等,窃夺神的荣耀。
(4)外在的诱惑
夏娃看见禁果“好作食物”、“悦人眼目”、“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创三6);这些外在的诱惑,使她不顾真理,违背神的话:“吃的日子必定死”。夏娃亚当接受了试探,为试探所胜,在心里产生了私欲;私欲牵引使他们看错了,“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神来的,这些事都要过去,唯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长存(约壹二16-17)。所以雅各书一章十二至十八节告诉我们“试探的过程”之后,教导我们不要看错了,各样真正美善的恩赐,都是众光之父从上头赐下来的。我们的好处不在神以外,神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神的儿女。
古往今来,撒但都是以此四部曲在试探人,它试探“末后的亚当”主耶稣基督的方法,与试探亚当夏娃的如出一辙。主耶稣在旷野受试探,得胜的关键在于信靠神的话,遵行神的旨意;神以“经上记着说”来斥责撒但,叫它退去。胜过试探的方法就是:“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不可试探主你的神”,“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神”(太四1-11;路四1-13)。我们既然知道它的诡计(林后二11),就不要给它留地步(弗四27);当存纯一清洁的心,委身基督,倚靠基督来胜过试探。
人顺从撒但的试探,背叛神犯罪堕落,导致悲惨的后果,按创世记第三章简言之,就是“失落”:失去原有的纯真无邪。
失落了真理仁义圣洁的生命地位,从此活在罪中,承担罪咎羞耻,心思向罪恶敞开,自觉赤身露体,隐藏躲避神。此“失落”带来四方面的“隔绝疏离”:
(1)“与神隔离”
遭致神公义的审判,背约的刑罚,被逐出伊甸园;女人生产必有痛楚,男人汗流满面才得餬口;
(2)“与人隔离”
失去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和谐关系,自我中心保护自己,不再相爱互信,推诿罪责给对方;此后在家庭中,女人恋慕控制丈夫,男人辖管奴役妻子;
(3)“与己隔离”
本性败坏,人格解体,心灵虚空迷惘,身体衰老死亡,归于尘土;
(4)“与物隔离”
因人犯罪,地受咒诅,罪进入世界,大地长出荆棘与蒺藜,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受败坏的辖制(罗八20-21);人与其生存环境疏离,必须努力开垦农耕与制服野兽,才得存活。
总而言之,犯罪堕落使人失去了神的形象,成为罪人:与神隔绝,本性败坏,终必死亡,累及宇宙。
■ 作业(讨论题目):
一. 在起初,神所赐给人“创造的恩福”有哪些?
二. 伊甸园中的“生命树”与“分别善恶树”存在的意义与目的为何?
三. 亚当与人类的关系为何?
四. 人犯罪堕落的肇因为何?其过程如何?
五. 人犯罪堕落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人是有罪的”此项事实,人类历史证据比比皆是,人的良心见证处处昭示。“罪”是复杂的,更是无理的;罪人陷溺罪中,内外皆受捆绑,真是苦不堪言。唯有了解“罪”的本质与权势、“人”的罪污罪责,我们才能真正体会神在基督里拯救我们的“恩”,是何等长阔高深!
两千年来的教会历史,面对“罪”所带来的现实冲击,留下许多神学作品探讨这个人类最大的问题。历代对“罪”的看法,归纳起来有下列几项:
(1)罪是选择作恶;
(2)罪是缺乏良善;
(3)罪是骄傲自大,自我中心;
(4)罪是失去了原始之义与圣洁;
(5)罪是骄傲、怠惰、虚谎;
(6)罪是适应不良。
这些说法皆是从道德或心理的角度,点出“罪”的某一面性质症状,然而并未触及“罪”的本质核心。明白“罪”的本质真相,关键在于“神与人的关系”,以上那些看法都没有以此作为基本架构。圣经论到“罪”的词汇,都是以“我们与神的关系”为核心。
圣经论到“罪”,指其为:全人类对神的反叛,普遍的堕落心性行为,牵涉到每个人的每一部分(王上八46;罗三9-23,七18;约壹一8-10)。新旧约圣经称“罪”是:违背神的圣约、未达至神所为人定规的标准、违犯神的律法、不顺从神的指示、污秽自己侵犯神的圣洁、在审判的主面前被定为不义。“罪”的污染败坏是极具破坏性的,对神的旨意命令,是无理、否定、背叛的反应;其根源是骄傲自大,敌挡神。一切罪行的背后,都有其意念、动机、欲望显露其堕落心性。
综合以上所述,我们根据圣经,可以提纲挈领给“罪”下一基本定义:“罪”就是“违背律法”(约壹三4):在行为举止、习惯、心态、倾向、动机、生活方式上,未行所当行,行所不当行,即没有顺从或违反了神的律法(即“真理行在爱中”的生活规范,太廿二37-40)。
因“罪”就是违背神的律法,所以圣经常将“罪”与“律法”对照比较(罗一32,二12-14,四15,五13;雅二9-11);并藉之将“罪”的许多层面显示出来(耶十七9;太十二30-37;可七20-23;罗一18-20,七7-25,八5-8,十四23;加五16-21;弗二1-3,四17-19;来三12;约壹五17)。以“神”为中心,根据“神与人的关系”,我们可从多层面来描述“罪”:
(1)就“律法”而言,罪是无法无天;
(2)就“目标”而言,罪是未中红心;
(3)就“权柄”而言,罪是反叛悖逆;
(4)就“圣洁”而言,罪是污秽不洁;
(5)就“审判”而言,罪是过犯刑责;
(6)就“真理”而言,罪是错谬虚谎;
(7)就“同在”而言,罪是隔绝疏离;
(8)就“生命”而言,罪是失落死亡;
(9)就“公义”而言,罪是不仁不义;
(10) 就“荣耀”而言,罪是羞耻亏缺。
归纳上述“罪的层面”之讨论,我们可见“罪的本质”包括两要素:
(1)罪是实际的邪恶,不只是缺乏良善,乃是败坏行恶,扭曲了神的形象;
(2)罪是与神为敌,反抗神的命令,悖逆神的真实圣洁公义。
正如约瑟的表白“我怎能行这大恶,得罪神呢?”(创卅九9)与大卫的悔罪祷告“我向你犯罪,唯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诗五十一3-4)所显示的,每一个罪,无论对象是神或人,都是“得罪了神”与“行了这恶”。
亚当夏娃犯罪之后,罪迅速蔓延,影响深远。该隐谋杀他的兄弟亚伯;其子孙拉麦,骄纵自大肆无忌惮(创四3-9、23-24)。到了挪亚之时,全地满了强暴,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遭致洪水毁灭普世的刑罚。洪水之后的人,和洪水之前的人一样,从小时心里就怀着恶念(创八21,是神的恩典怜悯,不再用洪水毁灭世界)。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王上八46;耶十七9)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世人都犯了罪(罗三9-23)。圣经多处经文直接指证罪的普世性(诗一四三2;箴廿9;传七20;加三22;雅三2)。
圣经不仅告诉我们:人是罪人,在生活上犯了许多罪;圣经更启示我们:人是生来就有罪(伯十四4;诗五十一5;约三6)。死是从罪来的,因罪的工价乃是死(罗五12,六23);婴儿会死亡,显示婴儿也是有罪的。此即显明人有与生俱来的罪,在神学上称为“原罪 Original Sin”,以与人本身在思想或行为上所犯之罪“本罪 Actual Sins”有所区分。
“原罪”并非指神所造的人是有罪的(神造人原是正直,传七29);也不是指受精怀孕分娩过程是有罪的。“原罪”乃是表明:
(1)人生命一开始,尚未实际犯罪之前,在母胎里就有罪性;
(2)此内在的罪性,是人一切实际所犯的罪之根源。换言之,我们并非因为犯罪才成为罪人,我们因为是罪人(与生俱来的罪性)所以我们犯罪。
“原罪”也表明亚当的罪与全人类的罪之间的必然关联。亚当是人类的始祖,神与人立约的代表;亚当为全人类之元首,在神面前代表整体人类。亚当犯罪背约,这罪牵连全人类。换言之,全人类在亚当的罪里有分。罗马书五章十二至廿一节讲明亚当与众人的关系:罪从亚当一人入了世界,众人都犯了罪;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死的权下;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审判因一人定罪;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此即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廿一至廿二节所表明的真理:“死是因一人而来,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
立约的元首代表与约内众人合为一体,此奇妙关系是神的定规安排,是我们无法测透的奥秘,却是圣经所启示的。这“约内联合”的架构,使我们在“首先的亚当”里与他的罪有分,承担罪责,承袭罪性。然而,也正是因这“约内合一”的关系,我们在“末后的亚当”主基督耶稣里与神的义有分,承受洪恩,得新生命(罗马书五17)。罗马书五章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同证“约的归属原则”,藉此表明救恩真理:“死由亚当来,生从基督得”。
总而言之,“原罪”与“本罪”的区分是重要的:原罪是我们与亚当有分的,在亚当里的罪,是一次的;“本罪”是我们在自己生命里所犯的罪,是多次的。
“原罪”使亚当的后裔全人类落入苦况,不仅是承担“罪的责任”,也承袭了“罪的败坏”,即罪人内在的腐败,其内心毫无真实的良善(罗一28-32;太十九17)。罪的污染败坏,渗入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感染人性的每一层面;罪的邪恶权势,使人成为全面受罪性控制影响的罪人。神学上称此为“全面的败坏 Total Depravity”,这并非指每一个人在每时每地都尽可能的活出其败坏,乃是表明人的每一方面都受到罪的影响,皆有败坏的因子(罗十三13,一19-21;林前六9-10;林后十二20-21;加五19-21;西三5-9;弗四31,五3-7;提前一9-10;提后三1-5;多三3)。保罗见证此“全面的败坏”在人类生命中造成的苦况:“我是属乎肉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我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叫我附从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七14-24)
人心的诡诈败坏,从历史记录与我们的经验皆可得证:平时守法的公民,到了战时却做出烧杀掳掠的罪行;人是可以坏到连禽兽都不如。这都是我们里面的罪性,趁机发作使然。感谢神!唯有靠着主耶稣基督,在神里面就得释放了。
罪人“全面的败坏”导致了“全面的无能 Total Inability”:罪人无法靠自己以真诚全心来回应神,顺服神的话(约六44;罗八7-8)。罪人的心堕落败坏,无能回应神,圣经称此状况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5;西二13)。人因堕落处于有罪的状况,在意志上已经失去任何属灵的良善,无法靠之得救;人既然成为属血气的人,与真实的良善相反,行恶死在罪中,就不能凭自己的力量改变己心,甚至连预备自己来悔改也不能。正如古实人不能改变皮肤,豹不能改变斑点,人习惯犯罪行恶,根本无能自救(耶十三23)。
人按神的形象被造,被赋予“自己选择”的能力:人按照自己的善恶判断与倾向喜好,作抉择来生活行事。因此,人也要为自己的选择负道德责任,向人负责与向神交帐。人不是机器人,人是“选择由自己的受造物 Free Agent”。就此而言,人一直永远都是有“‘由自’意志 Free Agency”:亚当在其犯罪堕落前,在其堕落后,皆是如此;今天的我们亦如此,现已在天家成圣得荣的圣徒亦是如此。
然而根据人与罪的关系(有无犯罪的可能)来说,人却处于四种不同的状态:
(1)被造时,可能犯罪;
(2)堕落后,“不”可能“不”犯罪;
(3)得救后,可能“不”犯罪;
(4)在天家,“不”可能犯罪。
第(4)状态,是我们得救的最终目标与最大喜乐:在新天新地里,我们仍是选择由自己,但“随圣心所欲,不犯罪逾矩”,因为那时我们的生命已是完全圣洁、得着荣耀。
在第(2)状态中的罪人,乃是处于“全面的败坏”与“全面的无能”的状况中,其意志受罪的捆绑,虽然他仍有“‘由自’意志”,但是他随己意选择的,全受罪的污染控制,是“随罪心所欲,不可能不犯罪”。就“无法在神面前行真理良善”而言,罪人失去了在真理里面的自由(约八31-32)。所以,罪人没有真正“自由(不受罪奴役)的意志 Free Will”。
“原罪”使得我们心被捆绑,没有自由,来分辨选择神的路;只有当我们蒙恩得救,神赐给我们新的心,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我们才有“重获自由的意志 the Freed Will”(罗六16-23;林后五17;约八34-36;加五1,13)。
■ 作业(讨论题目):
一. 何谓“罪”?圣经的定义与世俗的定义有何不同?
二. 罪的本质为何?其层面有哪些?
三. “原罪”与“本罪”有何区分?二者的关系如何?
四. “原罪”由何而来?带给我们什么影响?
五. 罪人有“‘由自’意志”,却无“自由意志”,所指为何?
当亚当背叛神,犯罪堕落之后,他与其后裔全人类成为背约的子民,落在“行为之约”(或称“创造之约”)的咒诅刑罚中。罪人无法藉此约得生命,所以,神因神爱我们的大爱,以丰富的恩典怜悯,安排了“救恩计划 Plan of Salvation”,设立“恩典之约 Covenant of Grace”(或称“新造之约 Covenant of New Creation”)。神以此圣约将生命与拯救,藉主耶稣基督白白赐给罪人,要他们相信主耶稣基督而得救。
圣经清楚启示:神是按照神自己的旨意计划行作万事(弗一11),所以,神拯救人,是按照神预定的旨意计划,并非在人堕落之后临时起意,想出补救的办法;换言之,神的救恩计划是在神永恒的旨意中,乃是在创立世界以前,在万古之先,就已安排定意(弗一4,三11;提后一9)。
主耶稣基督在福音书里常见证说:神受圣父差遣降世,使命是完成救恩计划,实现救恩应许,拯救失丧之子民(约五19-30,六38-40,十七3-12)。约翰福音十七章,以弗所书一章,与罗马书八章,都详细说明此救恩计划是三一真神的计划与工作:圣父的美意预定安排;圣子成为救恩的中保,顺服圣父的旨意,领受圣父所赐的应许,完成十架救赎,与属神的子民合一;圣灵将此救赎大恩,实施在子民的生命处境里。
神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恩计划”是如此丰富奇妙,真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6-9)。圣经强调此“救恩计划”有三要点:
(1)“永恒性”
救恩计划是父神在永恒里预定的:圣子主耶稣按父神的定旨先见,道成肉身临世,被交与人,死于十架;这乃是成就父神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二23,四28)。此永恒的救恩计划之中心,是主基督的宝血救赎;这是在创世以前就定规,在这末世才为我们显现(彼前一2、19-20;来十5-10);我们的名字,在创世以前就被记在羔羊的生命册上(启十三8),此即显明“救恩计划”的永恒性。
(2)“主权性”
救恩计划是神的主权旨意,神并无义务要拯救罪人(神并不救拔天使,来二16);这完全是父神的美意,并无任何外在因素,迫使神必须拯救人类。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神的旨意和恩典(提后一9);我们得救,不是因着我们自己,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弗二8);神因神爱我们的大爱,就按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二4-5;罗八28-39,九11)。
(3)“目的”
救恩计划的目的是要使我们成为圣洁:父神在基督里拣选我们,是要使我们在神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那召我们的既是圣洁,所以我们也要圣洁;神召我们出黑暗入神奇妙的光明(彼前一15-16,二9);因此,我们是同蒙天召的圣洁选民,基督徒被称为“圣徒”(来三1;西三12;见保罗各书信的开头称呼)。我们基督徒生活,从“称为义”的起点到“得荣耀”的终点,皆离不开“圣洁”;我们得救赎成圣洁的最终目的,乃是要恢复神的形象,成为主耶稣基督的模样,使神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罗八28-30;林后三18;弗一6、12,四